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实训室安全责任
各教学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安全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切实做好实训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做好节前实训室安全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要点,节前全面开展实训室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实行“零容忍”,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限,确保节前完成闭环处置;确有困难的须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并报备。
三、强化危险源分级管控
各教学单位须严格落实危险源管理责任,对危险源实行分级管控,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锂电池、高温高压设备、危险性机械加工设备、强电设备和特种设备等关键危险源,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四、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1.假期需开放的实训室应向教务处备案。不开放的实训室应关闭水、电、气源,锁好门窗。
2.假期期间,实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实训室安全规定,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开展实训时须配备教师进行监督指导,严禁实训人员擅离职守,密切关注实训进程,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训,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最后离开实训室的人员要对实训室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四关”工作,即关好水、电、气和门窗。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予以认真落实,对存在问题的实训室,请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自查记录存档。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