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学分置换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3-12-26 10:50 点击:61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学分置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字〔2022〕64号)要求,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学分置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置换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全体学生(含高职扩招学生)。

二、学分置换内容及范围

具体置换项目和要求参照《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学分置换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三、申请时间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6日

四、申请流程

1.学生对照《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学分置换管理办法(试行)》的置换项目范围及标准,确定置换课程、个人成绩或成果。

2.学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所需要置换课程的名称、学时、学分等信息,填写“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按流程审核后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将对学生学分置换申请表逐一审核,审核结果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置换结果计入学生成绩学分。

五、注意事项

1.所置换课程学分、学时和课程类型以人才培养方案里规定的为准,如与学籍成绩中课程信息不一致,应及时反馈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向教务处反馈进行更正。

2.学分置换申请时学生必须准确填写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类型等信息,如因课程信息填写错误而造成学分置换审核不通过,责任由学生自负。

3.如果学生所提交的课程学分证书所对应的课程已经是我校开设课程,并且学生已获得该课程学分,不得再用该证书置换其他课程学分。

六、其他说明

1.学分置换工作涉及学生切实利益,二级学院、辅导员务必向学生做好文件解读,并组织好学生的课程学分置换工作,避免学生错报或漏报。

2.凡弄虚作假经查实者,以考试作弊论处,取消学生所有的置换学分,并按违纪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附件:1.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学分置换管理办法(试行)

2.学分置换管理申请表.doc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