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胡华炜同学拟退学的处理决定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1-03-15 10:05 点击:766次

胡华炜,男,系我院2019级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生,学号201904001。该生于2019年10月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至今,未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无正当理由超过学校规定期限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经学院院委会研究,拟对胡华炜做出退学处理。

如对退学处理存有异议,请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意见;逾期未提出申诉意见,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学院将按规定在学信网注销该生学籍信息。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17-4227166;17726342210。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