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川渝风采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5-05-14 17:42 点击:109次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第四届川渝青年教师风采大赛选拔赛及备赛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启航新征程 同心向未来”第三届川渝青年教师风采大赛的通知》(川教函〔2024〕16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川渝风采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名额

参赛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青年教师,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学效果好,在岗时间满一年且近一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二)参赛名额分配

各教学单位至少选拔1-2名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暂定比赛时间:5月22日14:30—18:00

比赛地点:表方楼学术报告厅

三、比赛内容

以“上好一门课”为竞赛理念,本次竞赛由个人自我介绍、结合弘扬教育家精神讲述教育故事或围绕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学生工作等主题进行演讲、教育教学专业素质能力(技能)展示、个人才艺展示四环节组成,其中,个人自我介绍、教育教学专业素质能力(技能)展示环节采用线上形式进行评比,其他环节采用线下形式进行评比,评分细则见附件1,线上评比环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四、竞赛流程

(一)比赛报名

各教学单位于59日下班前将推荐老师报至教务处张文琪老师

(二)资料提交

参加校赛选手须在2025年5月20日前将个人自我介绍、教育教学专业素质能力(技能)展示等参赛视频提交至教务处。材料一经提交,不得要求进行更改或调换。逾期未报送者,视作放弃参赛资格。

(三)计分方法

评委评分实行实名制,各项评分细则附后见附件1),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选手各项得分相加为最终得分。

(四)成绩公示

比赛完成后各位参赛选手签字确认比赛成绩。

(五)注意事项

1.选手参赛课程的实际学分要求不得少于2个学分(含2个学分);

2.线下比赛所需物资、设备等由参赛选手根据自身需求自备,话筒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3.课堂教学、个人自我介绍视频版权归比赛组织方所有;

4.参赛选手提前到参赛地点熟悉设备操作、拷贝资料、抽签等,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线下比赛。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按照年度考核进行二级学院加分

六、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第四届川渝风采大赛校级选拔赛.docx


           2.线上资料提交具体要求.docx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