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4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2023年提质培优项目(教学类)和2021-2023年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改革延期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4-11-25 17:45 点击:152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4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院字〔2022〕150号)《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提质培优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校字〔2024〕5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对2022-2024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2023年提质培优项目(2023年三教改革项目、2023年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专业)、2021-2023年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延期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2024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2023年提质培优项目(2023年三教改革项目、2023年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专业)、2021-2023年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延期项目,验收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及程序要求

(一)结项材料

1.2022-2024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签字盖章版结题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模板见附件,论文需由中国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收录。

2.2023年三教改革项目负责人提交三教改革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论文需由中国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收录。

3.2023年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专业项目负责人提交典型案例一份(模板见附件4)、汇报PPT(模板见附件5),汇报验收标准见附件6,汇报PPT以“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命名。

4.2021-2023年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延期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签字盖章版结项验收表一式一份,模板见附件7,论文需由中国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收录。

(二)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于2024年1月5日前分类收齐项目验收资料,并交至教务处张文琪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结项说明

学校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项目结项资料进行审议,符合结项条件的予以通过。未按时结项的课题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已延期的项目不再延期。

 

附件:1.结项验收名单

      2.2022-2024年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表

3.三教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4.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参考提纲

5.PPT模板

6.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验收标准  

7.2021-2023年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表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