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调停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4-10-18 11:25 点击:139次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调、停课管理,严肃教学纪律,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现将有关教师调、停课的管理规定强调如下:

一、课程表是学校组织课程教学,实施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依据。课程表经正式公布后,师生需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动。

二、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坚持以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为原则,从严把关,对于调、停课理由不充分的,不予批准。确有需要调、停课的,必须完整履行相关手续。

三、任课教师个人因公、病、事等原因确需调、停课的,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登录智慧校园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提醒二级学院分管同志及时审核。

四、教师因私调课前应首先在钉钉上走请假流程,人事处审批后方可调课。调课申请时,上传人事处批准的请假截图。

五、任课教师如遇突发状况需临时紧急调、停课,须及时通知开课单位和授课班级学生,并在一周内在系统上补齐调、停课手续。

六、教务管理系统中调停课佐证材料为必填项,因公须上传出差文件等证明材料,因病须上传病历等证明材料,因事需上传人事处审批通过的请假截图。对不符合条件或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申请,不予通过审核或认定为旷课。

七、教学单位做好对教师调课后上课情况的监管,申请调课后不按规定时间上课视为旷课,旷课、不按流程调、停课或私自调停课均按《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故和教学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南科职院〔2022〕38 号)文件处理。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