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训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4-09-29 08:58 点击:63次

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实训室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排查实验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的通知》要求,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实验室安全年度自查、现场调研等工作, 现对全校实训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1.所有实训室使用的压力容器,包括但不限于高压釜、反应釜、储气罐等。

2.所有与压力容器配套使用的附件,如压力表、安全阀、 压力传感器等。

3.重点关注定制的非标准小型压力器件。

二、排查方式

1.教学单位自查。(10月10前完成)

2.学校检查。(10月12日-14日)

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协同保卫处对全校实训室进行全面的检查。

三、排查重点

各教学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全面开展与压力容器相关的安全隐患自查,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相关人员资格、定期检验、使用管理和使用年限及报废等情况,强化压力容器设备准入与安全性论证,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训室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实实验室安全管理。

(二)抓实隐患整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立即排查实训室压力容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实训室安全稳定。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三)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要针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把改当下和管长远结合起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与培训,抓好实训室分级分类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四)报送排查总结报告

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实训室压力容器的隐患排查和整改,10月12前将排查总结报告和《实验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签章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潘莎老师处。

 

附件:实验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