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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云等8名同学(名单见附件),长期无故旷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和《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学校2024年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决定对敬海雄等8名同学做出退学处理。
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学院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诉请求,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学校将按照规定在学信网注销学籍信息。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0817-4222808(图书馆402办公室)
附件:敬云等8名退学学生名单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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